【来源期刊】 《党内法规研究》2024年第2期
【摘要】 党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是党领导和推动中国法治建设的历史自觉,也是中国宪制秩序的根基性内容。“党规之治”是在中国法治实践中自主探索的法治路径,党内法规一直发挥着“保证党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的法治功能。照搬西方政党法治经验的制度构建,是背离中国宪制实际、不具可行性的制度设计,不能实现“保证党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的预期目标。由党章、党的组织法规、党的领导法规、党的自身建设法规和党的监督保障法规组成的党内法规体系在各个方面发挥着规范党的活动的作用,形成了以党内法规保证党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的基本路径。新时代中国法治理论应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从中国法治实践出发,正视党内法规“保证党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的法治功能,进一步证成和接纳“党规亦法”命题,将中国特色融入法治理论研究。
【关键词】 习近平法治思想;党规之治;社会主义法治体系